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3月29日,記者從包河區市場監管局獲悉,因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該局依法對安徽誼品弘科技有限公司桐城路店作出罰款5000元的處罰。
今年1月21日,包河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稱,在安徽誼品弘科技有限公司桐城路店購買到了過期食品,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店進行現場檢查,并扣押過期食品。經查,這批過期食品為巴塞羅那星達露啤酒,生產日期(日/月/年)是05/10/2019,保質期至(日/月/年)05/01/2021。1月21日當天,該店售出5瓶該品牌啤酒,當日被投訴舉報,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貨架上擺放的7瓶該品牌啤酒均已超過保質期。
經調查,安徽誼品弘科技有限公司桐城路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款規定,構成了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涉案食品貨值154.8元。近日,包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店作出罰款5000元整,沒收違法所得28.5元整,沒收7瓶星達露啤酒的行政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星級記者 徐琪琪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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