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2020年8月,在合肥市包河區濱湖一家餐廳內發生了一起命案,一名34歲的陜西男子,對一名26歲女子行兇后自殘,女子系餐廳員工,經搶救無效死亡。2021年3月8日上午,該案在合肥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案件詳情披露,男子系被害女子的前男友,但令人驚愕的是,兩人曾系姐夫與小姨子關系。
庭審現場
姐夫出軌小姨子,分手后求復合被拒殺人
3月8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被法警帶上遠程法庭,李某某中等身材,微胖。
庭上,檢方宣讀起訴書稱,被告人李某某原系被害人小芳(化名)的姐夫。2009年,李某某夫婦與小芳一起到陜西省西安市打工,期間,李某某與小芳發展成為情人關系,并長期保持。2018年,李某某與妻子離婚,與小芳正式戀愛。
2019年初,小芳向李某某提出分手,并獨自來到合肥市包河區濱湖區一家餐廳打工。后來,李某某多次到該餐廳找小芳,要求復合。
2020年8月7日11時許,李某某再次到餐廳找小芳要求復合,小芳不愿意。14時18分許,李某某到附近一家超市購買了一把菜刀,返回餐廳,繼續要求小芳與其復合,遭到對方拒絕。
李某某遂持菜刀砍擊小芳頸部、肩部、手部數刀,餐廳幾名員工聽到喊叫聲趕來,李某某讓員工報警后,李某某持菜刀砍擊自己頸部與左臂。
2020年8月7日15時59分,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濱湖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配合120急救人員將李某某、小芳送往濱湖醫院后,小芳經搶救無效死亡。
被控犯故意殺人罪,原告方要求從重處罰
經鑒定,被害人小芳符合被銳器砍擊頸項部,致右側頸外靜脈、頸內靜脈斷裂及左側椎動脈破裂導致大出血死亡。
檢方認為,李某某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小芳的父親作為原告人出庭,其請求法庭依法追究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殺人的行為,從重處罰,且提出民事賠償119萬余元。
李某某供述稱,2008年年底,其與妻子結婚,次年,兩人與小芳一起到西安一家飯店打工。當時,他是保安經理,妻子與小芳是服務員。其稱,小芳對他非常好,兩人在2010年1月份,發生了性關系,此后一直保持著這種不正當關系。
據李某某前妻楊某某的證言,其稱,李某某性格暴躁,為人比較自私,喜歡以自我為中心,小芳是自己的親妹妹,人很善良,性格開朗。2012年左右,她懷了二寶準備生產,但意外發現了李某某與妹妹的事,十分生氣,大鬧了一場,提出離婚,但李某某不同意,直到2018年,兩人才離婚成功。
當庭表示后悔,鞠躬道歉說“對不起”
離婚后,李某某與小芳正式戀愛,但2019年年初,小芳提出分手,并且為躲避李某某來到合肥打工。李某某當庭稱,兩人至案發前,分分合合反復了多次。
有證人證言顯示,小芳曾對同事吐槽,李某某把控欲強,兩人有矛盾,自己想分手,但李某某每隔一兩月就會到合肥來糾纏自己。
李某某還曾給小芳打工的餐廳店長發過恐嚇短信,其認為,餐廳員工合伙不讓小芳見自己,稱“如果逼急了,砍死幾個人做同行人。”
案發當天,李某某再次找到小芳要求復合,但小芳態度堅決,并稱自己談了對象。李某某到附近購買了一把菜刀。“買刀了,但當時不想殺她,想著砍自己的。”李某某當庭辯稱,是小芳說話激動,罵他“不是男人”之類的話,并三次把脖子伸向他,說“有本事你就砍死我。”自己就站起來砍了一刀,看到她手捂著脖子,又朝頸后邊砍了一刀。
不過,李某某在警方所作供述與當庭辯解有些出入,供述時其稱,“自己當時用了很大力氣砍她,不記得砍了多少刀,就想把她砍死。”
砍過小芳后,李某某又叫人報警,并提刀對著自己的脖子和手臂砍了下去。“當時心里特別急,又難過,就把自己砍了。”
李某某的辯護人認為,李某某應構成自首,且屬于激情殺人、主觀上屬間接故意,有認罪悔罪、初犯偶犯等酌情從輕處罰的情節。
但公訴人認為,李某某購買菜刀,且砍擊部位是脖頸,又砍的非常深,從其供述來看,他當時就想砍死女方,應認定為直接故意的犯罪。
最后陳述時,李某某深吸了一口氣,表示十分后悔,稱希望有機會彌補的話,愿傾盡一切,并對死者及其家屬鞠躬道歉,說了“對不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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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目常年法律顧問: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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