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海底撈多家門店被曝在包間里安裝了云臺式攝像頭,這一行為是否侵犯消費者隱私,引發網友熱議。包廂內安裝攝像頭是出于什么樣的考慮?是否會引起顧客反感?是否存在隱私被泄露的問題?針對這些疑問,記者對安徽省內各大海底撈門店進行探訪,發現多家門店的包廂都安裝了攝像頭。
探訪:
攝像頭比較明顯 店家稱尚未有顧客反感
3月2號中午,記者以訂餐名義來到銀泰城海底撈店進行了探訪。在其中一個包廂中,可以很明顯得看到兩個監控攝像頭位于包廂頂部的角落位置,呈對角線的分布,其中一個正對門口,不過記者環顧四周,攝像頭附近并未看到“有攝像頭正在工作”或者“此處有攝像頭”的相關提醒。
在交流中,記者提到包廂中有攝像頭的話題,工作人員主動解釋,不是全部的包廂都有攝像頭。“有沒有攝像頭根據門店的設施設備不一樣來具體決定,參考標準不是統一的。”另外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還未有顧客對此表示反感。
當記者表明身份,想就相關問題進一步詳細了解時,工作人員表示門店不再就此事進行回答。
現象:
多數門店包廂都安裝 調取過程相對“嚴格”
隨后,記者以市民身份撥打了合肥多家海底撈門店的電話,發現多個門店的包廂都安裝了攝像頭。海底撈合肥潛山路一家門店的工作人員解釋稱,她們是有內部管理制度以及技術手段全線防控,門店內部不會濫用監控,安裝攝像頭主要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用餐安全。
當記者表達對隱私的關注時, 這位工作人員則解釋稱,“系統每過一段時間就會自動刪除記錄。” 在她看來,即便有客人弄丟東西,經過客人允許,門店才會使用監控幫助客人查找。”至于是否會有相關提醒,該人士表示,如果在包廂就餐則會有溫馨提示。“部分顧客只是簡單的用個餐,所以如果客人想知道攝像頭的話就會看到,大部分的門店攝像頭也都放在較顯眼的地方,顧客容易發現。”
海底撈保利mall店的工作人員同樣表示,店內工作人員不會特意告知顧客有攝像頭,但顧客抬頭就能看見,并且攝像頭處設有溫情提示。該工作人員強調,“如果消費者想看的話需要在警方的陪同下,我們這邊有很嚴格的管理制度,我們是沒有權限的,不能隨意調取。”
海底撈華潤五彩城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門店包廂的攝像頭是從開業起就已經安裝,但是攝像頭是沒有聲音錄入的,“它一直以來就是只能顯示人的動態。”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據她了解,除上海片區部分沒有,其他區域的包廂基本都安裝了攝像頭。
如果考慮包廂私密性的問題,會不會有顧客對此提出異議?海底撈金大地店的工作人員表示這主要看顧客的個人選擇。“但如果你問的話工作人員會告知你的,因為這個不是針孔攝像頭,它很明顯,一眼就能看到。”對于安裝攝像頭是否真的起到了作用,該工作人員表示這涉及門店隱私和消費者顧客之間交易問題,不方便回答。
就攝像頭是否發揮作用,記者隨后對海底撈之心城店進行了采訪,工作人員表示,什么時候安裝具體的門店時間不一樣,在日常如果確實有顧客就餐后遺失物品,要查看監控,需要通過報警在警方的幫助下進行查看,至于曾經是否發揮過作用,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需要向上反映后才能答復。
律師:
沒有提前告知 的確涉及侵犯隱私
北京市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的劉磊律師認為,如果部分海底撈門店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在包間安裝攝像頭,確實屬于涉嫌侵犯消費者的隱私。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劉磊律師認為,很多人選擇包廂,就是基于包廂空間的私密性,如果部分海底撈門店在沒有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安裝攝像頭,一定程度上就侵犯到了消費者的私密空間。此外,如果攝像頭是圖像和聲音都錄入的話,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的確會涉及到隱私問題。
北京德恒(合肥)律師事務所胡紅玲律師認為,根據目前我國基于維護公共安全的需要,部分省市指定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規定某些特定的公共場所必須安裝監控。安徽省也有規定,其中《安徽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應當安裝的地方,第八條規定了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和部位禁止安裝。而包間相對于餐飲場所大廳,屬于封閉空間,也是相對私密的空間,消費者在包間內的言行舉止,屬于私密活動,通常不愿意為他人所知曉,因此屬于隱私的范圍。所以,包間內不應安裝攝像頭,在包間內安裝攝像頭有可能侵犯消費者隱私。
多位律師都認為,如果海底撈提前告知則不屬于侵犯隱私權。安徽健友律師事務所的蔣曉磊律師認為,“在我們國家和現在的社會中,公共場所安裝攝像頭是為了避免違法的事情發生,如果一旦發生違法事情或者雙方之間發生矛盾,這是一個證據留存的一個必要的東西。”
怎樣才算明確告知,蔣律師建議商家在門口或者在預訂房間的時候就應該理性的告訴消費者有攝像頭,”如果消費者特別介意這件事情的話,消費者也可以選擇另外一家進行就餐。
劉磊律師也表示,明確告知并不是店家自認為的告知,比如貼出來相關標識就等同于明確告知,需要在人家訂包廂或者來店的時候就告知對方,會進行同步的錄像或者錄音等。
胡律師認為,如果在包間內安裝攝像頭,應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就餐之前或者預訂時,飯店應完全告知包間有攝像頭,并需作出顯著標志,然后再由消費者決定是否繼續就餐。
即便消費者未提出異議,同意經營者這一行為,但是攝像內容依然不得外泄或另做他用,否則依然可能構成對隱私權的侵害。
各方說法:
不否認攝像頭本身作用 建議能有協調機制
記者從餐飲業相關人士處獲悉,餐廳常在大廳、廚房內安裝攝像頭,一般不會在包間內安裝攝像頭。“很多人選擇包廂,主要還是考慮它的私密性,如果監控錄像,多少涉及到技術問題會有泄露的風險,一些店家會選擇不安裝。”
也有業內人士支持這種做法,合肥餐飲協會秘書長張廣民認為,在不涉及侵犯消費者隱私的前提下,安裝監控這種做法也對規范服務有很大的好處,從各個環節約束管理各方。
市民周周平時經常去海底撈就餐,在她看來,攝像頭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解決顧客問題,同時也避免了商家的麻煩,“有些顧客可能不清楚自己在哪里弄丟了東西,會覺得是商家故意的,到時候就會有糾紛,有攝像頭就會好很多。”她建議說,如果有顧客特別介意這個事情,顧客和店方是可以溝通的,可以要求店方關掉攝像頭。
記者從合肥市消協獲悉,如果消費者在這種情況下感受到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可以聯系平臺進行登記轉辦轄區,由轄區工作人員進行受理。
陳秋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陳牧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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