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只聽過業主繳納物業費,你聽說過小區給業主發錢嗎?近日,位于合肥市包河區華冶萬象公館小區就貼出公告:擬將公共收益約40萬元由全體業主按相關規定表決后,以現金紅包形式回饋給按時履行相關義務的業主,并按每戶房產證面積發放。
“40萬元紅包”來源于公共收益
2月22日下午2點,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來到華冶萬象公館小區。剛到小區,一條寫有“公共收益屬于全體業主——小區公共收益‘40萬元紅包’怎么發?業主投票來決定”宣傳橫幅格外顯眼。
據小區業委會主任左女士介紹,截至2020年12月31日,萬象公館項目公共收益共396819.07元。“40萬元紅包”主要是小區2017年8月至2020年之間的公共費用,由電梯廣告費用、小區內擺臺費用和門面房出租費用等在內的多項收益構成。在2021年1月22日,小區業委會牽頭組織這次紅包分發意見征詢活動,“過春節前夕,大家在一起搞些活動,準備做一些獎品。但由于疫情期間,做這些活動也不方便。”于是業委會便委托小區物業華金物業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進行紅包分發的意見征詢工作,并統一安排發放和收集匯總工作。
紅包怎么發?業主投票決定
公共收益紅包如何發放呢?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物業服務中心前臺布置了意見征詢投票表地點,同時也將意見征詢公告貼在每個單元門出入處。“小區有3000多戶,保障全體業主都能及時參與投票表決。”
根據意見征詢公告安排,2021年2月8日——3月4日公示并分發投票表,分發方式為上門分發或自行至萬象公館物業服務中心前臺領取,投票截止到3月4日。在3月15日前,業委會邀請街道、社區領導及業主代表監督開箱唱票,匯總全體業主投票結果后決定是否發放紅包。其中公告標明該征詢稿公示期為15個工作日,工作日內反對意見不超過半數即執行。
一旦通過,業主便根據每戶房產證面積領取相應紅包(每戶領取紅包金額=業主房產證面積×1元/平方米)。那么,是否全體業主都可以領取紅包呢?左女士強調,根據業委會決定,未足額繳納2017-2020年度物業費、停車管理費的業主不予領取。目前意見征詢工作還在有序進行中。
部分業主對此“并不買賬”
40萬紅包怎么發?對此小區業主也有不一樣的看法。2月22日下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在小區采訪了多位業主。
住在小區南區的陳女士告訴記者,她覺得對于領紅包,這沒有什么不愿意的,“分發紅包,不在于多少,收到紅包圖個喜慶。” 陳女士說,既然是用小區公共收益發紅包,那業主也應該領取紅包。
也有業主認為40萬紅包聽上去數額很大,不過小區業主這么多,最后每個人收到的錢并不多。“我覺得可以將這筆錢用在小區的公共管理方面,比如搭個車棚、多提供些休閑健身設施......”小區業主王先生認為,這筆錢還可以抵消到業主物業費上,“我們的物業費也能少交點。”這樣小區的業主都能實實在在地享受到這筆錢帶來的效益。
但是也有業主認為,沒有交物業費就不能領紅包這是不合理的。“小區的公共收益為什么要和物業費掛鉤?”有業主表示,既然是用小區公共收益發紅包,那每一個小區業主都應該有資格領取紅包,“沒有交物業費不能領紅包,這是不合理的。”
專家觀點:涉及小區重大利益,必須由全體業主大會決定
40萬紅包怎么發?對于這件事,2月23日,記者也聯系了安徽大學社會與政治學院副教授王云飛。王云飛認為,業主委員會提出的方案必須是有法可依的,“業主委員制定相應的方案是否與國家法律沖突,如果有沖突,這個方案就是無效的。”
在王云飛看來,涉及小區重大利益,必須由全體業主大會決定。如果對于最終決定有反對意見,那么反對的人必須找到法律依據,在法律的框架內提出自己的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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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給業主發紅包這樣的好事其實并非個例。就在年前,合肥市肥西縣和安家園小區的1608戶業主就喜提“500元新年紅包”。2月23日上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就來到和安家園小區,業委會負責人武女士跟記者透露,此次發放公共收益活動是從2021年1月27日開始公示征求意見,2月8日前后正式開始發放,一直到2021年年底前都可以憑房產證和身份證去領取。
記者了解到,小區公共收益的主要來源是小區內房屋店鋪出租、停車位收費、廣告費、門口擺攤設點收費等零零碎碎的收入。而這次的“新年紅包”是前兩屆業委會計劃修路、綠化等改造工程,后因各種原因未能實現而結余的一百多萬,“想著給業主們一點實實在在的好處,不如就發錢給業主。剩下的部分我們今年就裝裝監控,修修路。”
采訪中提到發放紅包一事,業主丁大爺十分高興,“(領到這個錢)那不是好的很嘛,相當于物業費少交了500塊錢,以后有結余希望還能搞一下。”同時魏女士也表示,“原來看不到一分錢,現在過年給我們發錢,讓人特別高興。”
張與姚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呂歡歡 余康生 攝影報道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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