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20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加強合肥市電梯行業管理,該局起草了《合肥市電梯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管理辦法倡導各市場主體在電梯采購、維保、檢測服務等項目發包環節,使用電梯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并倡導房產開發、物業服務企業根據信用評價結果擇優選擇簽約電梯企業。
電梯企業信用評價實行計分制
管理辦法指出,對電梯企業信用評價實行計分制,每年綜合評價一次,由合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電梯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制修訂合肥市電梯企業信用評價標準。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部門在相應監管權限內,做好電梯企業信用評價的信息歸集認定等工作。
電梯企業信用信息分為基礎信息、良好行為信息、不良行為信息。基礎信息包括電梯企業工商登記信息、資源許可條件、質量保證體系、從業人員等信息。良好行為信息是指企業在電梯行業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安全技術規范,誠信經營,自覺維護電梯市場秩序,受到政府、市場監管和應急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的獎勵和表彰等良好行為記錄。
不良行為信息是指電梯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相關業務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安全技術規范和執業行為規范、規定,經行政管理部門查實的不良行為記錄、以及其他違規、違紀等行為記錄。
電梯企業不良行為信息將錄入至評價系統
管理辦法指出,合肥市電梯安全信息化監管系統是全市電梯企業信用評價系統,按規定向社會公開信用評價最終得分并提供查詢服務。企業基礎信息由電梯企業通過合肥市電梯安全信息化監管系統錄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具體審核事宜。企業良好行為信息由電梯企業憑書面文件,及時在評價系統自行申報。評價周期內未申報的,不納入評價。
企業不良行為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門采集;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監管職責,應按照規定及時將經過審核的不良行為信息錄入至評價系統中。信用信息真實性由提供者負責。經審核的信用信息不得隨意修改或刪除。
值得注意的是,電梯企業信用評價最終得分公示期內,任何組織或個人均可以書面方式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異議。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自異議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作出維持、變更、撤銷的處理決定,并將處理意見書面告知異議人。
倡導各市場主體使用電梯企業信用評價結果
記者注意到,管理辦法倡導各市場主體在電梯采購、維保、檢測服務等項目發包環節,使用電梯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倡導房產開發、物業服務企業根據信用評價結果擇優選擇簽約電梯企業。
監管職能部門依據電梯企業的信用評價最終得分,分類監管,實施聯合激勵或懲戒。值得注意的是,電梯企業在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評價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當期信用評價參與資格,撤銷信用評價結果,實施重點監管。
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修改意見請于2021年2月26日前反饋。意見反饋方式:1.聯系電話:0551- 62315534。2.電子郵箱:hftc2005@163.com。
何文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星級記者 徐琪琪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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