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期,一條“多地解禁:春節可燃放煙花爆竹”的短視頻在多個網絡平臺盛傳。不少池州網友近日也紛紛致電新安晚報池州站(熱線:0566-2048066)或通過網絡渠道留言咨詢此事是否屬實,“池州城區今年是否真的解禁?”1月25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從池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池州城區仍將繼續實行常態化禁放政策,所謂“解禁”純屬謠言,請大家勿信勿傳播。
為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提升文明城市創建水平。從2019年1月1日起,《池州市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根據該條例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規定的禁放區域內燃放、經營煙花爆竹。
截至目前,池州市禁放區域為:長江以南,九華河以西,滬渝高速公路和白洋河、寧安鐵路以北,秋浦河以東的中心城區區域。包括老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以及江南產業集中區、教育園區、平天湖風景區管委會所轄區域、杏花村文化旅游區一期等建成區。具體范圍是池陽街道、秋浦街道、清風街道、杏花村街道、江口街道所轄的全部區域,清溪街道、馬衙街道、梅龍街道所轄的部分區域。
除禁放區域外,以下公共場所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包括國家機關駐地和文物保護單位、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商場、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共九類單位、場所。《條例》規定的禁放區域以及地點施行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政策。
池州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介紹,上述禁放區域如有調整會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2021年春節期間,池州將進一步加大對禁燃區域內違法違規燃放、售賣、貯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請廣大市民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違規燃放。希望廣大市民能遵章守法、過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春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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