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如今,智能手機日益普及,智能手機的校園管理已成為中小學校普遍性難題。在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安徽省人大代表陶福菊提出了《關于禁止18歲以下中小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智能手機的建議》。對此,省教育廳再答復函中稱,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下一步,將繼續加強校內學生使用智能手機監管工作,同時深入推進陽光體育活動。
近年來,安徽省教育廳高度重視校園內學生使用電子產品的管理工作,各地各校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正面引導學生理性地對待智能手機,合理文明地使用智能手機。學校把好執行關,加強宣傳教育,呼吁學生不攜帶智能手機進入校園;加強校內學生使用手機監管工作,發現攜帶手機由學校進行統一管理。同時,各地各校還加強家校聯動,通過開展家訪、召開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多種方式,呼吁家長不為孩子購買智能手機,及時制止孩子攜帶智能手機進入校園,提醒家長承擔起對孩子的監管職責。
2018年8月,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中提出了“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要求。2019年1月17日,省教育廳會同省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制定的《安徽省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工作實施方案》中也提出要求: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
下一步,省教育廳將繼續加強校內學生使用智能手機監管工作,同時深入推進陽光體育活動,加強學生戶外運動和體育鍛煉,豐富學生課外生活。同時,加強家校聯動,推動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廣大師生切實樹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號召家長以身作則,帶動和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習慣,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努力給孩子創造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曉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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