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28日,記者從安徽省藥品監管局了解到,該局日前印發通知,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2021“藥品安全春風行動”,旨在有效消除藥品安全隱患,保障2021年元旦、春節、元宵節和全國兩會期間等特殊時段藥品安全。
根據通知,本次行動自2020年12月22日開始至2021年3月31日結束,圍繞“嚴格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持續加強風險監測、加大科普宣傳力度”四個方面進行。通知明確,專項行動突出對旅游景區、車站、碼頭、城鄉結合部、農村等重點地區,結合各地監管工作特點和實際,明確重點檢查對象,深入細致排查整治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在藥品生產環節,重點加強對燕窩、冬蟲夏草、西洋參、人參、紅參、天麻、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補類中藥飲片,蒼術、陳皮、厚樸、藿香、草果、生麻黃、羌活、生姜、檳榔、杏仁、生石膏、瓜蔞、生大黃、炙麻黃、葶藶子、桃仁、人參、黑順片、山茱萸、法半夏、黨參、炙黃芪、茯苓、砂仁等疫情防控用中藥飲片生產情況巡查;加強對特殊藥品生產企業巡查,強化對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疫情防控用藥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
在醫療器械生產環節,開展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監督檢查,加大對監督抽檢不合格、既往檢查缺陷多的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紅外體溫計等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力度;組織開展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清理規范專項檢查工作,以醫用冷敷貼類產品為重點,嚴查將非醫療器械作為醫療器械備案、“高類低備”以及產品名稱和預期用途不規范等違規行為。
在藥械流通環節,以單體零售藥店、個體診所、民營特色醫院、疫苗接種單位等為重點,加強對中藥飲片、疫情防控用藥械、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等產品抽查檢查,嚴查進貨渠道與貯存、銷售、使用行為的合法、合規性;加強對醫療機構使用過期醫療器械的監督檢查;針對疫苗、特殊藥品、無菌和植入類醫療器械等高風險產品,結合年度監管工作情況,對有關單位進行“回頭看”,保持依法嚴查重處的高壓態勢,防止假劣藥品和不符合質量標準醫療器械流入市場以及特殊藥品流弊現象。
在化妝品生產流通環節,以染發、燙發和祛斑美白類特殊化妝品以及嬰幼兒化妝品為重點品種,以美容機構和電子商務平臺經營的特殊化妝品為重點環節,加強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管。
通知強調,專項行動中,全省各級藥監系統將嚴格落實《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四個最嚴”要求,加大對危害藥械化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投訴舉報、監督抽驗、監管部門移送等案件線索,依法嚴查快處,落實處罰到人;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加強信息共享、案情通報,對涉嫌犯罪的將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省、市、縣執法聯動,形成對違法犯罪行為強有力的打擊和震懾。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曉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