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23日上午,蕭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蕭縣人民檢察院訴蕭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怠于履行醫療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公益訴訟一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應邀旁聽庭審。
蕭縣檢察院起訴稱,2019年5月,縣生態環境分局與該院共同在對轄區內醫院就醫療廢水問題進行檢查,發現蕭縣愛康醫院產生的污水未進行消毒即排入污水管網。蕭縣檢察院遂向蕭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出檢察建議,但該委對蕭縣愛康醫院只作出衛生健康整改意見書,未采取其它相應處理措施。現要求確認被告蕭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怠于履行對蕭縣愛康醫院醫療污水處置監管職責違法,責令蕭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蕭縣愛康醫院違法排放醫療廢水行為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該案由審判員、人民陪審員組成7人合議庭進行審理。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被告就蕭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否全面履行醫療衛生監管職責進行了舉證、質證并充分發表了意見。
經過審理后,法院認為蕭縣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程序合法,蕭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被告訴訟主體適格,確認其未全面履行法定職責,遂當庭作出判決,責令被告蕭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蕭縣愛康醫院違法排放醫療污水行為依法繼續履行法定監督管理職責。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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