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4日上午,合肥市蜀山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張某等2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各被告人分別被指控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盜竊罪、非法拘禁罪、聚眾斗毆罪5項罪名。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初,被告人張某、李某等5人在安徽省舒城縣開始從事非法放貸活動。同年5月,張某等人轉移至合肥繼續從事非法放貸業務,后成立安徽宏融投資有限公司,依托公司化運營,由被告人袁某某出資,陸續拉攏被告人朱某某、孫某、黃某某等十余人加入,并成立分公司,擴大非法放貸規模,逐步形成以張某為首要分子,以李某、韓某某等14人為固定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通過對外辦理車輛貸款誘騙被害人簽訂空白合同,后制造資金走賬流水,以保證金、服務費等名義扣除各類費用,致使被害人實際到手金額遠低于合同金額,之后肆意認定違約并拖車,逼迫被害人支付高額贖車費用,采取“套路貸”模式,多次實施詐騙、敲詐勒索、盜竊、非法拘禁、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將擇日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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