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天從寧國市人民法院了解到,8月27日,該院在科技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該案是寧國市法院首次以“3+4”(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審員)模式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的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2020年2月,被告人呂某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在寧國市某山場通過安置繩索的方式捕獲了一頭野豬,并將其獵殺,用于贈送他人及自食。案發后,經鑒定,野豬系國家“三有保護動物”。被告人呂某違法狩獵規定,在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其行為應當以非法狩獵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外,鑒于被告人呂某非法獵捕、殺害1只國家“三有保護動物”,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損害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一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人呂某賠償生態環境損失及該案的評估鑒定費用。
整個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該案合議庭將在評議之后擇期宣判。
寧國市人民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制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刑事附帶民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進一步彰顯了司法民主性,對生態環境和資源的破壞者敲響警鐘,在此也呼吁廣大群眾共同參與到保護野生動物中來,維護生態環境系統平衡。
黃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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