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7月31日上午,由滁州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瑯琊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馬鞍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調研員崔林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受賄罪(正縣級)一案,在瑯琊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崔林離職后利用原擔任公安局副局長的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與他人共同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同時被告人崔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訊問了被告人,就案件定性以及量刑發表了公訴意見,并與辯護律師就爭議焦點展開了法庭辯論。整個庭審節奏明快,舉證充分、答辯有力,訊問針對性強,在被告人當庭翻供的情形下,公訴人有效地借助法律邏輯的力量,揭示了各證據之間、證據與事實之間的必然聯系,用完善的證據鏈讓被告人在最后陳述階段自愿認罪。鑒于案情重大復雜,該案將擇期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 記者 許佳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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