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7月30日上午,由繁昌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單永彬等10人涉惡案,在繁昌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繁昌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單永彬等10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實施“軟暴力”的非法手段催收債務,肆意恐嚇他人、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社會影響惡劣,形成了以單永彬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并分別涉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繁昌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單永彬等人為強索債務,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情節惡劣,是惡勢力犯罪。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判處單永彬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兩年九個月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對已查封的涉案被告人的財產依法處置。
吳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