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利用虛構身份在網上與人戀愛,獲取對方信任后騙取11萬余元。近日,固鎮法院依法審理該起詐騙案件,以被告人左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9年2月,被告人左某冒充其他身份與鄒某(2002年出生)通過微信聊天,后發展為網戀。同年4月至12月,左某在微信上先后以各種理由騙取鄒某116839.7元。
另查明:被告人左某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于2020年1月18日主動到當地公安局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認為:被告人左某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辯護人關于被告人左某具有自首情節、積極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其諒解、自愿認罪認罰且無前科劣跡的辯護意見成立,法院予以采納。被告人左某利用電信網絡多次對未成年人實施詐騙,可酌情予以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律規定,遂做出以上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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