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月30日上午,黃山市黃山區人民法院對黃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林剛、楊益民、張金龍等24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被告人林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等三項罪名,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楊益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妨害作證罪、非法拘禁罪七項罪名,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張金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四項罪名,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罰金人民幣四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年六個月至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以前,被告人林剛從事餐飲及建筑工程行業,積累了經濟財富和人脈資源。被告人張金龍、楊益民在青陽縣、石臺縣等地開設賭場,并將被告人王佩劍、張俊、解后磊、錢勇輝等有前科劣跡人員、網上追逃人員及社會閑散人員籠絡在身邊參與開設賭場和高利放貸。 在發展運行過程中,被告人林剛、楊益民、張金龍分別或共同組織、策劃、指揮、參與,由被告人王佩劍、湯智勇、張新龍、張志方等人按組織、領導者的安排大肆采用持械斗毆、聚眾阻工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有組織地實施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高利放貸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一方面通過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非法控制了黃山區絕大多數的瀝青工程項目,確立了被告人楊益民等人在黃山區瀝青市場的強勢地位;另一方面通過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暴力犯罪樹立的惡名,增強了犯罪能力,致使被告人張金龍、王佩劍在黃山區開設賭場近10年。
該黑社會組織還拉攏、腐蝕公安干警,為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保護傘”,逃避打擊,縱容組織成員公然在醫院、城區中心地帶等公共場所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犯罪氣焰囂張,擴大了該組織在黃山區的非法影響。該組織的行為具有明顯的組織性、暴力性、脅迫性、公然性,通過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致使多人受傷,人格尊嚴受到侮辱,生活受到滋擾,財產受到損失,致使被害人受到欺壓時不敢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黃山市黃山區及周邊地區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林剛、楊益民、張金龍為了謀取非法利益,聚集了其他被告人,有組織地采取暴力、軟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打擊競爭對手,欺壓、殘害群眾,形成了以被告人林剛、楊益民、張金龍為組織者、領導者,以其他被告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稱霸一方,為非作惡,組織實施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高利放貸、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黃山區經濟、社會秩序。綜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認罪態度、悔罪表現以及各自在組織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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