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月29日,在通過查驗身份、是否佩戴口罩、體溫檢測及核實核酸檢測報告等嚴格的防疫措施檢查后,陸小軍等20名被告人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一案,在蚌埠市蚌山區法院敲響了法槌。被告人陸小軍、周海兵、周杰、黃順俊等曾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等,在服刑期間發現漏罪,被蚌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該組織通過“套路貸”業務模式,提前扣繳被害人各類高額費用,設置苛刻的違約條件及后果,期待客戶違約行為的發生,甚至主動制造違約情形以及肆意認定違約,有組織地反復實施詐騙、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非法攫取了巨額利益。
2016年1月26日,被告人陸小軍、周海兵在蚌埠市蚌山區設立金鼎汽車信息服務部。在此過程中,陸小軍、周海兵陸續拉攏被告人黃順俊、周杰、周婷婷等多人積極加入, 蚌埠金鼎公司成立后,被告人陸小軍、周海兵以阮濤名義在蚌埠市經開區設立鑫晨汽車貿易商行,為蚌埠金鼎公司客戶做二次押車借款業務,刻意制造客戶違約。
該犯罪組織采用公司化模式進行日常管理 。為順利實施“套路貸”業務,被告人陸小軍、周海兵積極邀約各自親朋好友加入公司,并將其安排在關鍵崗位。根據“套路貸”業務流程及各公司業務需要,組織結構分為最高管理層、公司負責人、業務部、風控部、設備部、拖車部、貸后部、財務部等,分工配合銜接有序。
該犯罪組織對外積極虛假宣傳“有車就能貸款,無需質押車輛,貸款額度高,放款快”,誘騙被害人前來公司借款。利用被害人急需借款的心理,根據被害人車輛情況進行評估,約定出借金額遠遠低于被害人車輛實際價值,并以GPS使用費等各種名義扣除各類費用,致使被害人實際到手金額遠遠低于合同約定出借金額。除簽訂虛高本金的借款合同外,還約定苛刻的違約條件及后果。在還款日臨近時,公司不會以電話及短信方式提醒客戶按期還款,而期待客戶違約。如客戶出現逾期還款、GPS信號異常或被“鑫晨汽車商行”引導辦理二押業務等違約情形,公司根據車輛GPS定位設備將被害人車輛偷偷開走并藏匿,并以此用所謂的“談判”“協商”等“軟暴力”手段向被害人索要高額違約費用、拖車費用等各類贖車費用,甚至利用扣留的被害人行駛證等各類證明文書,將被害人車輛予以低價出售,用于抵償有關費用,從而達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目的。
通過“套路貸”業務模式,陸小軍、周海兵等被告人實施詐騙26起、敲詐勒索38起、強迫交易犯罪3起。該犯罪組織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線,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不僅嚴重侵害社會底層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使被害人普遍遭受重大財產損失和嚴重的身心殘害,其中有的被害人因為該組織高額的利息和贖車費用償還不起,舉家離開蚌埠,外出打工,有的被害人因此事離婚,對當地正常民間借貸市場及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司法公信力等均形成不良沖擊,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影響惡劣。
公訴機關認為,以陸小軍、周海兵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分別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在合議庭的引導下,控辯雙方圍繞證據和爭議焦點進行質證并充分發表意見。鑒于涉案人員眾多,案情復雜,法院將擇日宣判。
彭佳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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