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期,合肥交警通過大數據綜合研判發現,駕駛證被吊銷、注銷、暫扣期間仍然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社會危害性極大,儼然成為“流動的安全隱患”。為進一步打擊失駕、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源頭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切實維護法律權威,有效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合肥交警自5月份開始,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打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合肥交警堅持“傳統+科技”,綜合運用數據分析、路面查緝、調查走訪、蹲點守候等手段,實現對失駕、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精確研判、精準打擊,工作成效明顯。截至目前,全市共查處醉酒失駕人員710名,吸毒前科失駕人員13名,目前已行政拘留27人。
研判發現,因吸毒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史某5月份以來頻繁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交警機動大隊立即布置警力、設卡查控,于5月20日21時許將史某及其駕駛的車輛查獲。
因醉酒駕駛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人員芮某某明知故犯,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交警包河大隊通過分析研判,迅速鎖定其車輛,于6月2日8時許在南北 一號高架龍川路匝道上行處,將芮某某及其駕駛的車輛查獲,并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
“失駕”通常是指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注銷、暫扣而失去機動車駕駛資格,但仍然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笆я{”后繼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既是在挑戰國家法律法規,更是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不負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相關規定,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注銷、暫扣期間仍然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合肥交警將持續加大對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牢固樹立“為人民治理城市、管好交通”的理念,為進一步凈化優化道路交通環境作出不懈努力。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陳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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