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混入班級QQ群,冒充班主任老師,謊稱要收取學習資料費,詐騙學生家長8500余元。近日,經(jīng)合肥市廬陽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黎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2019年11月7日上午,被告人黎某和堂弟黎某甲(未滿16周歲)通過手機搜索加入合肥市某中學的一個班級QQ群。進入群后,黎某甲首先將自己的QQ頭像及昵稱偽裝成班主任老師,然后在群里發(fā)了一條交費信息和收款二維碼,謊稱需要向每名學生家長收取428元的學習資料費。
“我已經(jīng)按照要求交費了。”黎某見到堂弟發(fā)出消息后,馬上按照事先商量好的計劃,在群內(nèi)與堂弟演起了“雙簧”,并在群內(nèi)發(fā)了一張“交費成功”的截圖,引誘其他學生家長轉賬。部分學生家長信以為真,趕緊轉賬。短時間內(nèi),有20名家長上當受騙,累計被騙8560元。
很快,班主任老師發(fā)現(xiàn)后,迅速制止家長轉賬,并報警。當年11月15日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經(jīng)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再苦不能苦孩子”“孩子的學習是頭等大事”,騙子們正是抓住了家長的這種心理,才能屢屢詐騙得手。檢察官提醒,遇到購買校服、學習資料等需要交費的時候,應主動與老師當面或者電話溝通聯(lián)系,確認無誤再交費,并保留轉賬截圖。
該案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黎某因犯詐騙罪,被當?shù)胤ㄔ阂粚徟刑幱衅谕叫唐邆€月,并處罰金1萬元;黎某甲案發(fā)時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其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
馬云東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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