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摩托車、電動車加裝遮陽蓬(傘)會遮擋騎車人自身及他人視線,干擾車輛正常行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也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及城市形象。據交管部門統計,2019年,此類事故率占比為37.4%,2020年1月至今,此類事故率占比為44.5%。”5月28日下午,在池州市文明辦、池州市公安局、池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召開的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篷(傘)整治工作通氣會上,池州公安交警部門相關人員通報相關數據。
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徐光輝在新聞通氣會上介紹,今年6月15日前,池州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加裝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遮陽篷(傘)都要自行拆除。“考慮到廣大市民自行拆除面臨的困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在池州主城區選擇合適地點,設置免費助拆點,安排專業拆除人員現場幫助拆除,為市民提供方便。”
徐光輝支隊長還介紹,6月16日-6月30日,為該市重點整治階段。池州市市場監管部門醬集中開展銷售源頭大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銷售遮陽篷(傘)的行為;池州市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法開展路面整治行動,對車輛違法加裝遮陽篷(傘)上道路行駛的行為進行查處,現場一律責成恢復原狀,做到違法不消除不放行。同時,池州交警還將持續督促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自覺養成佩戴安全頭盔的好習慣。今年7月以后,進行常態化監管,健全長效機制,持續鞏固成效。
拆除遮陽篷(傘)后,日常騎行將再無法遮陽擋雨,是否能以全封閉式電動三輪或四輪車代替,即所謂的“老年代步車”?針對有市民提出的此問,池州交警提醒:目前市面上的這類車多數是不符合機動車注冊登記,無法取得機動車號牌的違規車輛。同時,多數駕駛人未經過交通安全專門培訓,并沒有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因此給其本人以及其他交通參與者乃至社會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池州交警建議不要購買此類車作為替代品。
省內已有部分城市啟動了電動車上牌照的工作,池州市在此次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篷(傘)整治工作后,是否會推行電動車上牌工作?池州公安交警相關人員在會上作出了肯定的答復。關于電動車上牌照一事,池州交警相關人員介紹,今年5月初,他們已派人前往相關城市學習借鑒優秀做法,目前電動車上牌照工作正在進一步籌劃準備中。
孫慧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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