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男子郭某,因手頭拮據,居住在合肥某小區12樓的他竟把主意打到了樓上鄰居身上。在確認樓上鄰居家沒人后,郭某從空調外機平臺攀爬到樓上實施盜竊。日前,郭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去年11月下旬,因身上沒有錢花了,被告人郭某將主意打到了盜竊上。郭某住在12樓,在刻意留心后,其發現13樓的鄰居家中,經常沒人。一天,郭某從外面回來的時候,發現13樓鄰居家臥室窗戶未鎖。
“好機會?!痹诖_認鄰居家中無人之后,郭某便以身犯險,借助外圍欄桿與空調室外機平臺,翻窗進入鄰居家中,盜得金項鏈一條、現金2000余元。得手后,郭某迅速逃離現場,所得贓款被其用于自身花銷及歸還欠款,金項鏈則通過網絡變賣。
2019年12月初,因涉嫌盜竊罪,郭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鑒定,被盜金項鏈價值為6800余元,郭某盜竊所得價值合計8800余元。該案在合肥廬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郭某認罪認罰,并在律師見證下,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日前,經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郭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吳娟 馬云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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