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19日,合肥市青龍潭路與錦繡大道交口一廠房發生火災,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隊丹霞救援站趕赴現場處置。4月24日,記者從合肥消防了解到,電焊工張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了解,當天燃燒物質為車用海綿,約一小時后明火被撲滅。事后,肥西縣消防救援大隊立即對火災原因展開調查。經過調查,著火原因為電焊工張某在地面有可燃物未被保護的情況下,違章進行電焊并引發火災。
發現火情時,張某對著火點進行滅火,在處置未果后遂報警,隨后消防救援人員趕到現場進行處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電焊工張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王瑋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見習記者 余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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