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7日,記者從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獲悉,合肥好藥師大藥房有限公司百草廳藥房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百草味黃金玉米豆(奶油味)和百草味蘭花豆(鹽焗味),被行政處罰1萬元。
今年1月30日,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在對藥房檢查中發現,位于巢湖南路88號安徽寶琳珠寶廣場的百草廳藥房貨架上,有兩包百草味黃金玉米豆(奶油味)(下稱“黃金玉米豆”)和一包百草味蘭花豆(鹽焗味)(下稱“蘭花豆”)。黃金玉米豆的生產日期是2019年2月21日,保質期為240天。蘭花豆的生產日期是2019年3月2日,保質期為240天。
經查明,當事人于2019年4月12日從合肥華邦工貿有限責任公司以4.7元/包的價格購入5包黃金玉米豆,以6.5元/包的價格購入1包蘭花豆。2019年5月15日、7月21日、8月29日,當事人分別以5元/包、8元/包、8元/包的價格售出3包黃金玉米豆,銷售額為21元,銷售時該產品未超過保質期。另有2包黃金玉米豆和1包蘭花豆由于當事人疏忽,超過保質期仍擺放在食品貨架上銷售,2020年1月30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上述過期黃金玉米豆和蘭花豆后當場予以扣押。
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百草味黃金玉米豆(奶油味)和百草味蘭花豆(鹽焗味)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已經構成了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未實際售出超過保質期的百草味黃金玉米豆(奶油味)和百草味蘭花豆(鹽焗味),危害后果輕微,包河區市場監管局決定m予以罰款1萬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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