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剛剛,合肥廬陽區衛健委發布了關于網傳“關于協助調查確診病例同乘人員的函”的情況說明。具體內容如下:
王某某,于2020年2月4日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于安徽省第二人民醫院,非新增病例。3月6日,治愈出院。出院后,按定點隔離休養(14天)、居家醫學觀察(14天)和健康狀況隨訪(3個月)三段式進行管理。
3月6日,王某某在廬陽區集中隔離點進行14天定點隔離休養,分別于第3、7、14天進行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身體無異常。
3月21日,王某某轉入“居家醫學觀察”階段。4月4日,王某某接醫院通知按期復診,CT檢查結果無異常。4月5日核酸檢測結果反饋為陽性,廬陽區疾控部門隨即啟動流行病學調查,并于4月6日發函至合肥公交集團協助調查。
4月6日,王某某進行第二次復診,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目前,王某某及其家人已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由于工作不夠細致嚴謹,協查函中對該治愈出院病例相關情況表述不清,引起群眾誤解和不安,對此我們深表歉意。今后,我們將舉一反三、精準防控、嚴格管理,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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