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6日,歙縣公安局發布信息稱,近日,該局對轄區內多家賓館存在沒有通過核查報備、擅自營業接待旅客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前期,歙縣防疫指揮部通告要求,對賓館、酒店、餐飲、文化娛樂場所等可能引起聚集性疫情的經營單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嚴格核查和報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謹慎有序恢復營業。但是部分賓旅館、民宿在防疫措施等不健全不具備疫情期間營業條件的情況下,心存僥幸,悄悄營業接待旅客入住。
3月3日,縣衛健委向公安機關移交兩起賓館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擅自營業并接待旅客入住的案件;3月5日,徽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徽州花苑和打箍井街各有一家賓館擅自營業。公安機關均依法對上述住宿單位作出行政處罰。
2020年2月22日,歙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消息,根據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嚴格精準抓好低風險地區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住宿行業恢復經營實施申報審核制,有意愿復工的住宿單位嚴格按照復工要求開展自查,具備復工條件的填寫《歙縣住宿行業復工申請》并報歙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該委組織人員現場復核,審核通過的,方可營業。公安機關督促全縣賓旅館、民宿,疫情期間,如需營業,請向縣衛健委申報審批。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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