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寧國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2月17日發布《關于如實申報出租房屋信息的通告(第21號)》。
通告要求,根據寧國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于調整“疫情防控,生產恢復”有關措施的通告》第七條“房屋出租者必須落實出租房屋管理主體責任。出租人或承租人需向轄區派出所申報房屋出租、承租信息,隱瞞信息、不如實申報的,一經發現依法依規予以處罰”之規定。為便于房屋出租者申報,即日起啟用“寧國市出租房屋申報系統”。
申報范圍是寧國市所有出租房屋(含居住房,商、住合一門面房)。申報方式為通過手機掃描寧國市出租房屋申報系統,由房東及時、準確、完整填報信息。
出租房主應逐人申報承租人、同住人信息,承租人應主動配合房主登記。請廣大市民對出租房主申報工作予以監督,發現未如實申報的,應及時舉報,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給予適當獎勵,舉報電話110。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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