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30日,記者從合肥市局廬陽區逍遙津市場監督管理所獲悉,合肥福康大藥房有限公司在經營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作引人誤解的宣傳,嚴重誤導了消費者,涉嫌虛假宣傳被立案查處。
1月29日,逍遙津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轄區內的一家藥店銷售“N90”口罩不開具收據發票,請求處理。當天下午,執法人員對位于廬陽區廬江路56號的合肥福康大藥房有限公司利用執法記錄儀進行了明查暗訪,檢查發現該店現場工作人員銷售宣稱為“N90”口罩其包裝標簽為“清沁衛生口罩”,該商品外包裝標簽未標注生產許可證、特種安標證、執行標準等有關信息。
該藥店現場也未能向執法人員提供隨貨同行單、供貨商銷售單據及供貨商資質、檢測報告等證明性文件材料。
該藥店在經營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作引人誤解的宣傳,嚴重誤導了消費者,涉嫌虛假宣傳行為。執法人員對涉嫌虛假宣傳的口罩依法采取了扣押措施,并經審批決定對該藥店進行立案調查。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李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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