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20日,合肥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姚某某用偽造的鐵路職工工作證及鐵路乘車證詐騙一案,當庭以詐騙罪判處姚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2019年2月,家住浙江省縉云縣的姚某某謊稱其有戰友在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機關工作,可以幫人辦理鐵路職工工作證及鐵路乘車證,不用買票即可乘坐火車,但要收取一定費用。姚某某的朋友徐某得知后為乘車方便,就委托姚某某為其辦理了鐵路職工工作證及鐵路乘車證,并按照姚某某要求支付辦理費用3000元。后徐某將自己辦理的鐵路職工工作證和鐵路乘車證在朋友中炫耀,其朋友張某某、韓某某、王某某、姜某某得知后,也找到徐某讓其幫忙辦理。姚某某又通過徐某為張某某、韓某某、王某某、姜某某偽造了鐵路職工工作證及鐵路乘車證,并收取了7000元錢。
2019年8月20日,姜某某在使用偽造的鐵路職工工作證和鐵路乘車證從鐵路合肥南站乘坐高鐵時被鐵路民警查獲,并因使用偽造的鐵路職工證件被治安拘留五日。9月30日,姚某某得知情況后向鐵路公安機關投案。據姚某某交代,其根本沒有朋友在上海鐵路局上班,五本鐵路職工工作證及鐵路乘車證均是其通過街頭小廣告以每本300元的價格購買的假證。
楊寶智 李玲云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劉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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