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只因被嫌棄打呼嚕及平時一些生活瑣事起了矛盾,20歲小伙羅某某竟然持刀砍同事。在同事的不斷求饒和室友的規勸下,羅某某最終停止揮砍。經鑒定,同事李某某屬輕傷一級。日前,肥西法院一審判決羅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據了解,羅某某1999年出生,與李某某同系某物流公司員工,兩人因生活瑣事發生多次矛盾,羅某某便懷恨在心,產生殺害動機。2019年4月4日晚8時許,被告人羅某某從工業園員工宿舍附近的兩家超市分別購買了2把相同的折疊匕首和1把長刀,伺機報復李某某。
4月5日凌晨許,羅某某攜帶刀具進入李某某宿舍,想趁其熟睡之時將其殺害,見李某某躺在床上玩手機,便在衛生間等候。凌晨2時許,也許是因為等待時間過久,羅某某太過困頓,竟在李某某旁邊的下鋪睡著。
早上7時許,羅某某醒來后,便雙手各持一把匕首,站在李某某床邊尋找時機,見李某某脖頸外露時,將刀尖猛地扎向其頸脖位置,因扎偏而扎到李某某的左臉部下頜位置,李某某驚醒后用胳膊及衣服避擋,羅某某又雙手持刀輪番交替扎向其面部。李某某起身站起用被子遮擋并退到床邊墻角進行避躲,羅某某迅速扔下手中匕首,從懷中抽出長刀,向李某某下半身部位連續進行揮砍,李某某身中多處刀傷。后,在李某某的不斷求饒和室友的規勸下,羅某某最終停止揮砍。
在庭審時,羅某某曾表示自己與李某某具體產生矛盾的原因,“我們本來住一間宿舍,但是他以我睡覺打呼嚕為由,讓我換宿舍,我們就打起來了,還有一次他誤以為我動用了他的暖水壺,跟我爭吵,直接把暖水壺砸向我的頭部。”
庭審現場,被告人羅某某稱,李某某與他因生活瑣事多次產生矛盾,他便換了宿舍,但與李某某從此結下了梁子。
“之后他態度傲慢,還多次用言語威脅過我。”被告人羅某某稱,就這樣,他腦海中產生了殺人的動機。
經鑒定,李某某屬輕傷一級。
法院審理后,鑒于羅某某有犯罪中止、自首情節,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李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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