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1月27日上午9點,由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徐杰、李漢法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尋釁滋事案,在潁上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起訴書指控,2017年1月份以來,被告人李漢法、徐杰在擔任安徽國志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和液化氣事業部總經理期間,以維護公司液化氣市場為名,糾集、指揮被告人王輝、李景安、江雷霆、凡奇、劉路、張春路、許俠剛等人,駕車到潁上縣六十鋪鎮天匯液化氣充裝站附近蹲守、盯梢,對到該氣站充裝液化氣的商販進行追逐、攔截、威脅、恐嚇,強行扣押購氣車輛,要求繳納保證金、罰款,簽訂保證書,24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以徐杰、李漢法為首,王輝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根據法律規定,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九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出具了戶籍證明、到案經過等書證,證人張某、郭某、王某等證人證言,被害人朱某、盧某、秦某、張某等陳述,被告人供述與辯解,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控辯雙方對證據充分發表了質證意見。
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時認為,國志能源有限公司系本地液化氣標桿企業,理應誠實守信、公平競爭,但是,九名被告人為一己私利,憑借公司市場支配地位,肆意對其他市場交易主體進行追逐、攔截、威脅、恐嚇、要求繳納保證金、罰款等,實施了24起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違背了市場經濟運行規則,不僅侵害了被害人合法權益,而且也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其行為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應依法予以嚴懲。
庭審一直持續到晚上七點,此案將擇期宣判。
趙新海卜天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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