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平時裝扮成淑女,實施“套路貸”犯罪,就是典型的 “黑老大”,不僅套路深、心腸狠,而且殘害弱勢群體手段毒。2019年11月5日下午,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對女“黑老大”楊春燕等15名(其中3名系一般詐騙)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危險駕駛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楊春燕、張云磊、沈全桃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五年、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釁滋事罪、危險駕駛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文鵬、劉啟家、張俊、石雨、賴見云、廖浩然、張錦濤、孫喜鵬、潘聲東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三年二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八十萬零六千元至六萬元不等。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徐文榜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至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至三萬元不等。
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女青年楊春燕與沈全桃、張云磊出資注冊成立安徽韜輝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韜輝公司),先后拉攏、網羅社會人員,專門從事非法放貸、討債活動。該組織對內實施嚴密管控,制定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對成員建立微信群進行釘釘打卡考勤,對外有明確的職責分工,要求組織成員服從楊春燕、張云磊、沈全桃安排,形成了以楊春燕、張云磊、沈全桃為首要分子,文鵬、劉啟家、張俊為骨干成員,石雨、賴見云、廖浩然、潘聲東、張錦濤、孫喜鵬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楊春燕、張云磊、沈全桃的組織、領導下,各被告人經常糾集在一起通過“套路貸”的方式,有組織的實施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楊春燕、張云磊、沈全桃以韜輝公司為依托,按股份比例提供資金,以支持該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并通過組織文鵬、劉啟家等成員實施“套路貸”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最大限度的侵占被害人財產,甚至將非法侵占的被害人房屋直接變賣以牟取經濟利益最大化。該組織又將非法攫取的高額經濟利益,部分用于為組織成員發工資報酬、獎勵提成以及組織成員聚餐、旅游等;部分用于換鎖、開鎖、購買油漆、花圈、打車費、車輛維修等實施軟暴力討債活動的開支,長期支付房產局工作人員一定數額財物,讓房產局工作人員為其侵占被害人房產提供便利。首要分子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并隨時為下次實施犯罪活動提供資金。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使用“套路貸”的方式,誘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簽訂雙倍借條、空白房屋租賃合同等協議,制造虛假給付資金的銀行流水、虛增被害人債務、以服務費、上門費、砍頭息等名義收取高額費用,不斷壘高被害人的債務,并組織多人多次采取毆打、上門滋擾、糾纏、辱罵、脅迫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堵鎖眼、破壞門鎖、用油漆噴字、在被害人家門口擺放花圈、撒尿、強行闖入室內、故意顯露紋身等手段威脅、恐嚇被害人及其家屬,甚至在女被害人家留宿、在寒冬臘月將被害人趕出家門,強行將被害人房產過戶,大肆侵占被害人財物。有組織的實施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犯罪28起,詐騙共計人民幣218.65萬元,其中既遂共計186.54萬元、未遂共計32.11萬元;敲詐勒索共計人民幣90.12萬元,其中既遂共計89.72萬元、未遂4000元。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侵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權利及財產權利。在一定區域、一定范圍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身心、家庭及周圍鄰居的生活帶來嚴重危害,同時造成部分被害人有家不敢回,八十多歲的老人流離失所,在外租房居住生活困難,嚴重破壞了人民群眾的生活秩序和經濟秩序。對小額貸款的經濟秩序等造成了嚴重危害,產生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另查,楊春燕等人將被害人陶金凱(經鑒定系輕度偏重精神發育遲滯,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甩單給萬緒龍,萬緒龍給陶金凱還賬轉給楊春燕84.8萬元及付給其現金2000元,后陶金凱又向被告人萬緒龍借款9萬余元,萬緒龍為平賬,通過萬磊將陶金凱甩單給徐文榜。2018年4月4日至4月5日, 被告人徐文榜實際出資145萬元,伙同萬緒龍、萬磊通過“套路貸”的方式,在陶金凱銀行卡上轉賬180萬元,制造虛假給付資金35萬元的銀行流水,讓被害人陶金凱簽訂房地產抵押借款合同和180萬元的借條、收條,約定月利息1.5%,并以抵押金額180萬元,將陶金凱所有的房產辦理抵押登記在徐文榜名下,陶金凱銀行卡實際收到145萬元。萬緒龍讓被害人金凱轉賬支付自己100萬元(多收取近6萬元),結清其與陶金凱之間的債務。后萬緒龍持陶金凱銀行卡將所謂的服務費、快證費、保證金及砍頭息共計10.425萬元轉至萬磊賬戶,由徐文榜、萬緒龍、萬磊分贓。
楊聯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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