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8年10月,合肥市星隆廣場一出租屋內發現一具女尸被藏于拉桿箱內,后其男友劉某在蕪湖被抓獲歸案。今天上午,合肥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劉某被控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信用卡詐騙罪等。
檢方指控,被告人劉某與被害人楊某某系男女朋友關系,案發前雙方在被告人劉某租房處,合肥市包河區星隆國際廣場某室同居。2018年10月24日凌晨,二人在租房內發生爭執,被告人劉某用雙手掐住被害人楊某某頸部直至其不動,致楊某某當場死亡。當晚20時,被告人劉某駕車前往合肥市馬鞍山路百大購物中心購買了件28寸拉桿式行李箱,返回租房處后用透明膠帶捆綁被害人尸體塞入行李箱內,劉某將裝有尸體的行李箱搬至次臥后逃離現場。2018年10月31日14時,被告人劉某在蕪湖市弋江區被民警當場抓獲。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楊某某系因口唇及頸部受外力作用致機械窒息死亡。
此外,劉某還有盜竊行為,2018年10月初的一天,被告人劉某在被害人楊某某母親家中,乘其不備竊得黃金手鐲一只,10月9日以9200元的價格賣給黃金珠寶回收店。該手鐲購買價格為12492.48元。
被告人劉某殺害楊某某后,將楊某某隨身佩戴的浪琴牌機械手表拿走,并轉送給他人。經認定,涉案浪琴牌機械手表價格為21634元。
檢方還指控了一起信用卡詐騙事實。被告人劉某殺害楊某某后,冒用楊某某浦發銀行信用卡,通過綁定楊某某手機掃描支付寶二維碼套現和直接刷卡進行消費等方式使用,劉某被抓獲前冒用楊某某浦發行信用卡共計騙取人民幣54831.90元。
檢方認為,被告人劉某以掐頸的方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數額巨大,其行為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某曾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故意犯罪,屬于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劉某在宣判前一人犯數罪,應數罪并罰。
原告訴訟代理人提出索賠包括死亡賠償金在內合計107萬余元。
劉某當庭表示認罪。該案正在審理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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