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9年9月20日,原六安市供銷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熊偉(正處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經六安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霍山縣人民檢察院向霍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偉所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霍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被告人熊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熊偉在擔任六安市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六安市供銷社理事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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