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9月10日至16日,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等34名被告人、兩被告單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采礦、聚眾斗毆、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敲詐勒索、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22項罪名的重大涉黑案件。
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自上世紀90年代起,被告人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四兄弟通過販賣砂石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基礎。2004年,劉兆本等人從事非法采礦。2005年,劉兆本擔任新城口村黨總支書記(后兼任村主任), 為劉氏兄弟在當地形成強勢地位和非法斂財提供了有利條件。2006年,劉兆剛成立馬城民爆物品管理站,控制采礦所必需的炸藥,劉氏兄弟及其他成員陸續加入,開始了長達十余年非法采礦的違法犯罪行為。2007年,劉氏兄弟為爭搶工程項目,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排擠、打壓競爭對手。當年4月,被告人馬士鳳糾結百余人持械與他人斗毆,用鏟車推倒企業院墻,此事在當地產生重大影響。至此,以劉氏兄弟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之后,劉氏兄弟以強行兼并采石散戶等方式,對當地采石行業形成全面非法控制,該組織進一步發展。多年來,該組織為維護自身利益,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非法采礦、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強迫交易等多起違法犯罪行為。該組織利用家族勢力,長期大肆非法開采,對當地采礦行業形成全面壟斷和非法控制;強占村民土地,強遷村民祖墳,興建宗祠、豪宅,震壞村民房屋,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對當地群眾形成了心理強制、威懾;無視安全法規,在非法開采中造成多人死傷;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稱霸一方;利用非法采礦等手段獲取的巨額經濟利益,大肆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庇護,以黑斂財、以財養黑、以錢開路、禍害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自然環境、政治生態和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該案涉案人數眾多,為提高庭審效率,法院先后數次組織召開庭前會議,聽取了控辯雙方對非法證據排除、回避、證人出庭等程序性問題的意見。整個庭審活動持續7天,在法庭主持下,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事人親屬和社會各界群眾等一百多人旁聽了庭審。
案件將擇期宣判。
朱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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