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5月17日18時52分左右,對于56歲的池州市民吳某來說是個黑暗泣血的日子:在池州城郊的新秋浦河大橋上,正在散步的他在橫穿馬路時,被一輛飛馳而過的小轎車撞倒……令人痛惜的是,雖經多方搶救,吳某最終還是于當日離世。記者今日從池州公安交警部門獲悉,此次事故中主責肇事者竟是一名19歲的高中學生。
當天事故發生后,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烏沙中隊和事故處理大隊的民警立即趕赴勘查現場、搶救傷員。事后,為了查明事故原因,民警馬不停蹄展開縝密調查。經查,5月17日下午6點52分左右,劉某駕駛一輛小轎車,沿新秋浦河大橋由東向西行駛到新318國道456KM+600M處,與一橫穿馬路的行人吳某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受損、吳某最終死亡。
據查,劉某19歲,系池州當地某中學高三應屆畢業生。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事發兩天前,他借其朋友機動車駕駛證的照片,到某租賃公司租賃了一輛小轎車。事發當日,劉某無證駕駛超員車輛(核載5人,實載6人,均為17-19歲的青少年)在城區閑逛,行至事發路段嚴重超速(該路段限速60千米/小時,該車達到113-118千米/小時,超速達88%以上),撞倒未按規定橫過機動車道的行人吳某。
經池州公安交警認定,劉某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吳某承擔次要責任。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今日從池州公安交警部門獲悉,目前,劉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池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池州公安交警溫馨提醒:暑假即將到來,學生要加強自律意識,不要存在僥幸心理,自覺抵制無證、超速、超員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學生家長要以身作則,遵章守法,言傳身教;愛好散步的市民,在道路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橫過道路一定要走人行橫道。
馬強 江美樂 吳曉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春友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