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26日,無為縣41歲的男子張某準備乘坐高鐵去外地時,被民警及時抓獲歸案。張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網上追逃。
去年年底,無為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在打擊傳銷專項工作中發現,無為縣十里墩鎮人張某于2016年年初,以向某公司投資為名義,誘騙當地以及其他省市共四十余人。受騙者每人交了51000元作為公司“投資款”,在無實物交易情況下,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來獲取回報,并許諾三到六個月內,每人可保底收益150萬元以上。張某為達到非法騙取他人財物的目的,擾亂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近日,辦案民警獲悉該張某可能要潛逃外地,果斷對其開展網上追逃。1月26日14時許,在高鐵無為站派出所民警配合下,專案民警將張某抓獲。經訊問,張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張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已被無為警方刑事拘留,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倪旭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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