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8年,合肥市PM10年均濃度為72.7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36%; PM2.5年均濃度為48.1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45%。全市空氣質量優良率74%,比2013年提高24個百分點,提前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從合肥市環保局了解到,去年合肥市啟動了3次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2次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實現大氣污染物濃度“削峰”。
據悉,去年合肥市嚴格環境執法,全市共開展雙隨機檢查207家次,實施環境行政行為案件數1425件,其中行政處罰663件,處罰金額4398萬元,適用新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查處環境違法案件520件,處罰數量位列全國和全省前列。同時做好省大氣督查問題整改,省大氣督查發現合肥市存在問題300余件,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為優化監測網絡,去年合肥市啟動“天地空一體化” 大氣環境立體監測、預警預報與管控系統建設。全市已建成20個能夠監測6項基本指標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包括10個國控站、5個省控站和5個市控站,覆蓋全市各縣(市)區、開發區,并建成241個微觀監測子站。在禁燒禁放管控方面,2018年起主城區和四大開發區、巢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廬江縣10月1日起禁放, 長豐、肥西和肥東縣部分區域禁放,截至目前,秸稈焚燒衛星監測情況通報合肥市秸稈焚燒零火點。此外,全面完成10110家餐飲經營單位油煙清理整治工作,取締夜市攤群點58處,清理流動、出店燒烤攤1434次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姚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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