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23日,由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武某盜竊案,在潁上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受害人員達到35人,案值則達20萬元。
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間,武某伙同李某(已判決)趁夜深人靜,開著農用三輪車,在潁上縣8個鄉鎮入戶盜竊農戶財物。被盜財物除上萬斤稻谷、玉米、小麥等糧食,更是包括幾十臺冰箱、空調、電視機等家電,以及農戶家中衣服、被子等生活用品。武某與李某二人流竄式的“搬家”作業,使得所盜的農戶住宅內的財物均被 “洗劫一空”。經鑒定定,被盜財物數額達20余萬元,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武某應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察官提醒,入戶盜竊不僅是對公民私有財產的侵犯,更是對公民住宅安寧的侵犯,我國刑法對入戶盜竊作出了明確規定予以嚴厲打擊。同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也應增強防范意識,出入關好門窗,若發現形跡可疑之人,應及時報警,保護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本案擇期宣判。
盧秀麗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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