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18日清晨,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傾力協助下,一舉將躲藏于朝陽區某高檔賓館內的被執行人童某強抓獲,當面宣讀對其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
據悉,張某佑申請執行童某強一案,為民間借貸案件,標的2300萬元,2015年初次申請執行,初次執行案件委托金華法院執行,2016年恢復執行,恢復執行案件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
近期,申請執行人張某佑發現被執行人童某強有大量高消費行為,申請恢復執行,并提供了相關執行線索。執行法官向童某強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后,童某強既未進行財產申報,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查明童某強名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但因產權無法分割以致未能評估拍賣。同時查明,在強制執行期間,童某強有高消費行為。據此,蚌埠中院對依法對童某強作出強制措施。
郭宗春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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