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我誠懇道歉,懇請法官原諒,并保證以后不再出現此等擾亂國家公正司法的行為”,這是黃山市黃山區胡某某在《認錯書》中寫的一段話。
1月18日,黃山市紀委監委消息稱,檢舉人胡某某在一起與他人合伙債務糾紛案中,因對判決結果不滿,向省委巡視組、駐黃山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等多處書寫了《檢舉信》,檢舉黃山區法院承辦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有與對方當事人串通嫌疑。駐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對此十分重視,立即調取該案《庭審視頻》和《案件卷宗》,均未發現有胡某某所寫《檢舉信》中描述情形,且該案經二審維持了原判。駐區法院紀檢監察組對上述調查材料及時向胡某某進行了展示反饋,胡某某在鐵的事實面前承認了自己為泄私憤,而對承辦人進行不實舉報的事實,寫下了書面《認錯書》,并向承辦法官賠禮道歉。
黃山區紀委監委駐黃山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近日對一名不實舉報者采取批評教育,并責令其當面向被舉報者承認錯誤,此舉旗幟鮮明為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警撐腰鼓勁,贏得了干警的贊賞。
“2018年,黃山區共為41名反映失實的黨員干部及時澄清問題。”黃山區紀委監委負責人介紹道,下一步將認真貫徹落實《黃山區黨員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容錯糾錯免責實施辦法(試行)》,對誣告陷害行為嚴肅查處,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領導干部們澄清正名、消除顧慮。
黃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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