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11日,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議案審查委員會關于代表提出的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審查意見的報告》,確立5項議案,涉及南淝河治理、軌道交通、鄉村振興等方面。
截止1月9日18:00,大會收到代表團及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126件。經議案審查委員會審查,作為大會議案處理的10件5案。即:關于制定《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的議案;關于南淝河污染治理的議案;關于鄉村振興的議案;關于解決城市道路交通擁堵的議案;關于進一步加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及各基層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法力度的議案。
這些議案具有全局性、長遠性、可行性的特點,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意愿和要求。議案審查委員會建議,這5件議案不列入本次大會議程,閉會后由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研究辦理。
沒有列為大會議案的116件,有的涉及該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問題,因受政策、法規以及財力等條件的限制,目前難以辦理;有的屬于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職權范圍內的事項。這些議案均改為建議、批評和意見轉有關機關辦理。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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