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合肥一男子因心情不好,約朋友出來聊天,但在聊天時,吵了幾句嘴,竟狠心將朋友殺害并拋尸,后又自首。日前,合肥市中院作出一審宣判,男子劉某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某與被害人林某(女,歿年20歲)系朋友關系。2018年6月15日22時許,劉某某約林某見面聊天,后劉某某駕車載著林某來到合肥市當涂北路上一小區的地下車庫,二人在車內聊天中發生爭執,劉某某隨手拿起車內一把刀具捅刺林某,林某躲避并反抗,劉某某持刀繼續向林某胸部、頸部等部位捅刺致其死亡。發現林某死亡后,劉某某開車將林某尸體拋棄到二十埠河邊。次日凌晨3時許,被告人劉某某到合肥市磨店派出所投案。
經鑒定,林某符合單刃銳器刺切致心臟、肺臟及頸部大血管破裂導致大失血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劉某某系自首,但劉某某在與被害人發生爭執時,不能冷靜處理,竟持刀連續捅刺被害人胸部、頸部等要害部位,被害人傷創口達七十處,頸部創口深達頸椎,胸部創口深入胸腔形成心臟及雙肺貫通創,殺人后又將被害人尸體拋棄,其犯罪手段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雖具有自首情節,當庭自愿認罪,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另查明,被告人劉某某曾因犯非法買賣彈藥罪被宣告緩刑,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依法數罪并罰。
綜上,被告人劉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前罪所判有期徒刑三年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童某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三萬七千七百一十二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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