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2日夜,臨泉縣公安局黃嶺派出所民警、輔警在轄區內開展治安巡邏,行至黃嶺鎮蘇營村時,在蘇營村公路旁邊發現3名年輕男子,正用電筒往路邊四處照明,形跡可疑。民警對3人進行現場盤查,并在附近草叢中發現一把長管氣槍和一只獵得的斑鳩,經詢問,3人都不承認氣槍是他們帶的。
民警立即將3人控制,口頭傳喚至黃嶺派出所詢問。經查,違法行為人蘇某某幾個月前在阜陽西湖橋附近,從一外地人手中以700多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支氣槍。1月2日夜,蘇某某帶上氣槍,約了兩個同村好友一起相約去打鳥玩,誰知被巡邏民警現場查獲。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對非法攜帶槍支的違法行為人蘇某某給予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胡龍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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