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黃山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已經于2019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1月1日起,黃山市的歙縣、黃山區、屯溪區和黃山經開區等地,相繼開出了違反該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首張罰單。
屯溪區開出首張禁放罰單
1月1日零時許,幾名男女在黃山市中心城區屯溪觀光索橋附近迎接新年到來,其中一名男子點燃煙花以示慶祝。其違規行為很快被屯溪市容人員發現并制止。零時20分許,屯溪區城管局執法稽查人員趕到現場后,告知該男子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了環境污染,責令其改正未果后,按規定給予其1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當天行動中,該局共出動執法人員110人,執法車輛12臺,處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后造成環境污染的違規行為2起,同時針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按規定處罰后由轄區公安部門按禁燃規定將當事人帶離現場,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屯溪區投訴舉報電話
1.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投訴單位為屯溪公安分局,舉報電話:110。
2.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投訴單位為屯溪區安監局,舉報電話:2596241。
3.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行為的投訴單位為屯溪區城管執法局,舉報電話:2595006。
黃山區警方開出首張罰單
近日,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查處一起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這也是《黃山區政府關于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的通告》(簡稱《通告》)實施后,該區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1月2日上午8時許,黃山分局甘棠派出所接舉報稱有人在北海南路燃放煙花爆竹,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固定證據,將當事人戴某傳喚至派出所詢問。經查,燃放地點系北海路某面館,該面館1月2日開業,戴某某為圖喜慶,在該面館開業前燃放了鞭炮、煙花,戴某某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供認不諱,并認識到了錯誤,愿意接受處罰。
目前,根據規定,戴某某被黃山分局依法處以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黃山經開區開出煙花爆竹“禁燃”首張罰單
2019年1月1日,《黃山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正式實施,1月2日上午,黃山經濟開發區城管執法局開出煙花爆竹“禁燃”首張罰單。 當天上午10點多,黃山經濟開發區城管執法人員在例行巡查中,發現轄區丹霞路附近存在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執法人員在“嘉源.幸福里”小區內找到當事人。據了解,當事人因為接親燃放煙花爆竹。執法人員第一時間阻止繼續燃放行為,責令清除燃放垃圾,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50元。
歙縣開出禁限放后首張罰單元旦
2019年1月1日中午,歙縣徽城派出所民警巡邏到歙縣縣城天潤發超市附近時,聽到響起了爆竹聲,民警上前制止。經了解,酒吧是剛開張的,為了喜慶燃放了煙花爆竹,兩盤500響的爆竹,四個煙花。酒吧店主洪某某當即被傳喚至派出所。
根據規定,對禁止燃放的地點、時間燃放的爆竹,對個人處以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
歙縣警方按照規定,結合違規情節和洪某某認錯態度等,依法予以行政處罰100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