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1月19日,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首次依法組成7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由鏡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姜添文、樊大鵬等28名被告人“套路貸”涉黑案。各被告人分別被指控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姜添文、樊大鵬、余育輝等人為攫取暴利,共同出資成立“等你金融”小額貸款公司,誘騙急需借貸的社會底層弱勢人群,以“套路貸”方式實施詐騙犯罪活動,肆意侵占公民財產,獲取巨額經濟利益。
自2017年7月27日至2018年1月15日,放貸被害人347人,放貸名義資金累計799.3萬元,現已獲利累計399.56萬元。同時,該組織在實施“套路貸”詐騙犯罪過程中,依仗組織勢力,運用暴力或威脅手段,反復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暴力犯罪,致使眾多被害人遭受重大的財產損失和嚴重的身心傷害。
公訴機關認為,以被告人姜添文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影響惡劣,危害深遠,應當依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及證據,分別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本案被告人眾多,案情復雜,預計庭審將持續數日。
張貝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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