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上海一影視傳媒公司老板以成為演員要“潛規則”等為由,強行猥褻兩名未成年少女,同時還對公司5名女員工實施一般猥褻行為。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趙某洙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趙某洙強制猥褻、侮辱一審刑事判決書。
一審刑事判決書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某洙,男,1979年出生,系上海某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和經營管理人。2020年4月至5月,被告人趙某洙在上海市閔行區龍吳路XXX號上海某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內,以“潛規則”等為由,強行對被害人李某某(女,2002年10月10日生)進行猥褻;對被害人董某(女,2004年11月4日生)進行猥褻。期間,還對公司員工曾某某、馮某、令狐某某、童某某、肖某某實施一般猥褻行為。
同年5月28日,被害李某某等人前往公安機關報警。當日,公安人員至上址找尋被告人趙某洙未果,后趙某洙自行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其到案后否認上述事實。
針對本案控辯雙方的意見,結合證據,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評判如下:
一、關于被告人趙某洙強行猥褻兩名未成年被害人李某某、董某的事實。經查,兩名被害人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少女,社會經驗不足、缺乏完備防范意識,再結合兩名被害人的陳述證實,被告人趙某洙以成為演員要“潛規則”等為由相威脅,強行對被害人李某某實施猥褻。被害人李某某被趙某洙猥褻時所處的境遇,內心是恐懼的,雖然反抗程度不激烈,但已對被害人李某某造成心理壓制。而被告人趙某洙對被害人董某實施猥褻行為時,被害人董某有一定的反抗舉動,明顯反映出趙的行為違背了被害人董某的意志。故對被告人趙某洙辯解其沒有對任何人實施過猥褻行為及辯護人提出證實被告人趙某洙實施強制猥褻行為的證據不足的辯護意見,法院不予采信及采納。
二、關于被告人趙某洙對曾某某、馮某、令狐某某、童某某、肖某某實施猥褻行為的定性。強制猥褻罪所要求的手段行為必須具有強制性。強制性是本質的核心要素。成立強制猥褻罪要求行為人必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使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式強制猥褻他人。本案中,被告人趙某洙對曾某某、馮某、令狐某某、童某某、肖某某實施……等行為,大多是趁對方不備,沒有伴有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其行為未壓制對方的意志,曾某某、馮某、令狐某某、童某某、肖某某也沒有明顯的反抗舉動,即違法性程度沒有達到嚴重,屬于一般猥褻違法行為,可以在量刑時作為情節考慮。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洙強行對兩名未成年少女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
綜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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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目常年法律顧問: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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