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公積金繳物業費這項政策非常好,為我們小家庭減輕了一部分經濟負擔。” 近日,貴州省黔南州首批辦理該業務的職工由衷點贊。
根據黔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于適時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繳存人被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自住房物業費,每年最高提取限額為 3000元。
公積金,作為一項旨在助力老百姓實現 “安居夢” 的制度設計,長期以來,卻飽受 “提取不了”“用不上” 的詬病。職工每月按時繳納公積金,這筆資金卻大量閑置,不僅削弱了職工的獲得感,也影響了他們對公積金制度價值的認同。如何喚醒這筆沉睡資金,讓公積金真正 “活” 起來,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公積金支付物業費” 政策的出臺,成功拓展了公積金的使用范圍,顯著提升了使用效率,更是精準回應了民眾的現實需求。
盡管 “公積金支付物業費” 本質上是市民自行承擔成本,但它讓市民對資金擁有了更多自主支配權,成功盤活了沉睡的公積金,讓市民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在商品房小區,物業與業主通過契約建立服務關系,物業服務質量直接關系到業主的居住品質,物業費自然是實現 “安居夢” 的必要成本?!肮e金支付物業費” 切實減輕了市民負擔,讓他們真切感受到公共服務的善意與溫暖。
在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長的當下,“公積金支付物業費” 以靈活的政策設計,讓民眾收獲了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秉持 “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應群眾所需” 的理念,公共服務部門多一些換位思考,就能以更周到、細致的服務便民利民。
公積金能否 “用得上”“用得好”,不僅影響著民眾對公共服務的評價,也關系到他們對一座城市的歸屬感與認同感。讓城市成為美好家園,缺的從來不是方法和渠道,而是主動作為的意愿和動力,“公積金支付物業費” 正是這一理念的生動實踐。
為民服務永無止境。越是細微之處,越能彰顯公共服務的溫度。公共服務部門不應墨守成規,而應根據民眾需求,積極調試、勇于改變、大膽創新。當公共服務做到與人為善、成人之美,自然會贏得民眾的認同與贊譽。
(安徽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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