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皖新聞12月9日報道,家住四川成都的饒先生反映這幾天突然發現小區道路邊的一處監控設備朝著自己客廳方向時刻監控著。在向物業反映后卻并未得到解決,一直被“監控的區域為公區(公共區域)”的理由進行搪塞。
物業公司在安裝監控設備時或許沒有考慮到拍攝到業主客廳的可能,但實際上已經侵犯了業主隱私。并且,根據報道,在經過業主反映和提醒后,物業公司仍不調整監控角度,此舉已有明知故犯之嫌。
民法典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即使物業服務人對本服務區域內的建筑享有管理權限,也不得因此侵犯他人私有住宅的安寧。
監控設備可以清晰拍攝到業主客廳,顯然已經侵犯業主隱私。物業不承認錯誤,一味搪塞業主,顯然沒有把法律放在眼里,更沒有把業主煩憂放在心上。物業不僅需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對所有業主的安全負責,也要注意確保業主私人生活不受干擾。小區的公共區域確實需要監控設備的覆蓋,但如若對業主隱私有所侵犯,尤其是在業主多次反映之后,物業應將業主訴求當作重要事項進行研判分析,并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問題,才能讓業主放心和信服。(汪艷)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