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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大皖新聞記者關注到,長江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日發布了長江設計集團2023年第三批擬聘人員信息公示,在公示表中記者看到該集團國際公司招聘人員張欣然的公示信息中,專門備注“該生為集團黨群部主任陳靜之女”。(2月8日大皖新聞)
公然備注“領導之女”,確實相當扎眼,在一些網友看來,此舉簡直是明目張膽“拼爹”。然而需要說明的是,這樣一份標注“親屬關系”的擬聘名單,說起來只是“公示結果”而非“影響結果”。換言之,這樣一份公告,發生于招聘、錄用塵埃落定之后,是一次例行的、程序性的信息公開。面對質疑,涉事企業的人力部門也給出了回應,強調“面試通過后才知道其身份信息”“按照規定,擬聘人員為領導子女的必須公示”。
事實上,不論國企還是民企,招聘環節的親屬關系因素,素來高度敏感。為了防范其間可能的近親繁殖、以權謀私等情形,很多單位都會建立相應的阻隔機制,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利益規避”和“信息申報”。按照慣例,親屬關系申報環節,往往都是被放在某人確定錄用之后、正式入職之前。之所以有此安排,就是為了既不影響“擇優錄用”的公平性,又便于入職后進行必要的“內控”——當然了,這些形式上的制度框架,未必就一定能發揮實質性的約束。
長江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在此事上的做法,合情合理、合乎規矩,并且還頗有“自我加壓,更進一步”的意味。我們知道,很多國企對于“領導子女在本單位就業”的情況,往往僅限于“內部少數人掌握”。與之相較,長江設計明確規定“擬聘人員為集團領導、總師、副總工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配偶、子女,應將相關信息一并公示”,這一自選動作,可以說是極大的進步。理論上,說開了這一層關系,領導子女今后的工作中,將接受來自同事更多的目光和監督。
當然,一項初衷很好的制度設計,在執行中,同樣有走樣的風險。“公開本單位領導子女信息”,固然能夠起到一定的敲打與防火墻作用,但于“有心人”而言,這也可能變成諂媚、搭梯子、攀天線的便捷途徑??杉幢闳绱耍篌w來說,信息公開總比秘而不宣要好,開誠布公總比遮遮掩掩要好。而要避免相關舉措被誤會或被反向解讀,最重要的,還是要多項并舉,從形式公平通往實質公平,藉此給公眾傳遞更堅定的信心。
作者:然玉(2023年2月10日 新安晚報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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