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材于《三俠五義》的京劇《赤桑鎮(zhèn)》,向人們展示了包拯鍘侄兒包勉的大義,為人們所津津樂道。劇中,包勉是蕭山縣令,因貪腐被包拯鍘殺。包拯的嫂嫂聞知,親自到蕭山縣“興師問罪”,說包拯忘恩負義。何以言之?因為包拯自幼父母雙亡,由嫂嫂撫養(yǎng)成人,稱嫂嫂為“嫂娘”。包拯曉以大義,最終取得嫂娘的諒解。
事實上,包拯的父母,一直到包拯考中進士、被朝廷授官時還健在;他沒有兄長,也沒有嫂嫂,更沒有這位“嫂娘”。那么,這段劇情是怎么產(chǎn)生的?究其源頭,應該與包拯的兒媳婦崔氏有關。
連環(huán)畫《鍘包勉》
包拯并無兄弟
包拯出生于公元999年。父親包令儀是個進士,包拯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也考中進士,可謂書香門第。中進士后,按照北宋朝廷規(guī)定,包拯被授官江西建昌縣(今永修縣)知縣,但是,包拯沒有就任,原因是建昌縣距離合肥老家太遠,他的父母不愿意、也不方便隨行。如果將父母留在老家,又無人侍奉,包拯就向朝廷申請就近任官。
北宋的朝廷,還真的頗人性化,居然將包拯改任和州(今安徽和縣)稅監(jiān)。然而,和縣距離合肥畢竟還有百十里路,隔山隔水,父母仍然不愿意隨行。包拯的觀念是:仕途,日后可以重啟;父母,生年不可重來!他干脆辭職,不上班了,專門在家服侍父母。
明道元年(1032),母親去世;第二年,父親去世。按照規(guī)定,包拯守喪三年。喪期屆滿,包拯沒有立即赴任,有說他不愿意,也有可能是沒有合適的崗位,直到景祐四年(1037),包拯才出任天長(今安徽天長市)知縣。這一年,包拯38歲。由此可知,包拯之所以這么遲才出道,是因為他的父母年紀大,包拯不愿意將父母丟在老家、自己出外闖蕩,顯然,包拯沒有兄弟。可見的包拯家譜以及墓志資料中,也沒有發(fā)現(xiàn)包拯有兄弟。沒有兄弟,自然沒有嫂子,也就沒有“嫂娘”了。
包拯第一次娶妻,因墓志銘殘缺,不知姓氏。包拯續(xù)娶董氏,生育了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兒子名叫包繶。皇祐四年(1052),19歲的兒子包繶與崔氏結(jié)婚,崔氏是當時宰相呂蒙正的外孫女,與包繶同齡,不料“二年而寡”,即結(jié)婚的第二年,包繶便一病歸西,留下遺腹子包文輔。此時的包拯已年過半百,可謂老年喪子。
真是時運不濟!孫兒包文輔5歲時又患病去世。這樣,包拯與董氏膝下便沒有了傳世的男丁。
包繶去世時,崔氏年方二十。不久,包文輔出世,一個女人帶著個孩子,經(jīng)常因思念丈夫而哭泣。包拯夫婦不忍心看著年紀輕輕的媳婦守寡,就叫家人婉轉(zhuǎn)探詢崔氏的心思,表示愿意讓崔氏回娘家,重新嫁人。
崔氏聞言,哭得蓬頭垢面,在堂下對著公婆發(fā)誓道:“翁,您是天下名公,我能來您家做媳婦、操持洗浣之事,這是我的幸運!我怎么能做那種有辱包家門庭的事呢?此生,我生為包家人,死為包家鬼!以后你們不要再說這樣的話題了!”
兒子包文輔病逝后,崔氏仍然不為所動,矢志守節(jié)。
包拯曾娶妾孫氏,因與孫氏脾氣不合,又將孫氏休掉。孫氏離開包家不久,便生下一個男孩。這是包拯60歲時發(fā)生的事。崔氏知道這件事之后,將孫氏生下的男孩領回包家撫養(yǎng),取名包綖。為了延續(xù)包家的香火,崔氏待其如己出。嘉祐七年(1062),64歲的包拯病逝,崔氏陪同婆婆董氏將包拯的靈柩從開封迎回合肥安葬,繼續(xù)撫養(yǎng)著5歲的小叔子。
《鍘包勉》劇照
“嫂娘”原是兒媳
崔氏與董氏從開封護送包拯靈柩回合肥時,崔氏的母親呂氏從荊南(今湖北荊州、秭歸、宜昌一帶)趕到合肥來看女兒。此番呂氏是帶著一項重要任務來的。
這一年,崔氏才30歲,喪夫守寡已經(jīng)整整十年了。呂氏說:“我哥哥的兒子今年正好30歲,在信州(今屬江西上饒)作幕僚,為人可靠,應該可以成為你日后的依靠。我已經(jīng)將你許配給他,你一定要跟我一道去!”崔氏聞言道:“娘,您太不理解女兒了!如果我改嫁,還等到今天?”呂氏說:“夫死守子;子死何待?”意即丈夫死了,指望兒子;兒子死了,將來指望誰?崔氏道:“公婆走了,我有小叔子包綖,我待他如兒子。包家門戶只能指望我撫立了!”
這句話,把呂氏惹怒了。她說:“我已經(jīng)老了!我千里迢迢趕來,你就讓我孤身一人回去?”崔氏倒很淡定,說:“別擔心!我送老母回家,順便看看舅舅,這不是很好嗎?”但并不同意改嫁。崔氏就要離開肥東、護送老母回家了。董氏及鄉(xiāng)人均以為崔氏此番一去,決不會回來了,因此,送別之時,依依不舍。崔氏見狀,對董氏說:“如果我遭到逼迫,肯定會尸還包家!”
到了荊南,崔氏拜見了舅舅等親人,并闡明自己守志不再改嫁的想法。娘家人深受感動,就不再勉強崔氏。
崔氏回到合肥后,董氏感慨萬千,將崔氏事跡書面報告給官府,朝廷接到報告,授予崔氏“壽安縣君”,這是古代官府給貴族女子的封號,是一種道德榮譽。廬州知事張?zhí)餅榇奘献珜憽洞薰?jié)婦傳》。
包拯去世時,宋仁宗曾親自到靈堂悼念。當他看見5歲的包綖衣著樸素、家居環(huán)境與包拯身份遠不相稱時,大動惻隱之心,念及包拯的名聲,封包綖為太常寺太祝,并吩咐記錄在案。太常寺太祝是一個為皇家舉行禮儀服務的低級“小官兒”,相當于現(xiàn)在喊“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的角色,算是給包拯后人安排了一個穩(wěn)定的飯碗。
隨后,包綖與養(yǎng)母董氏、嫂嫂崔氏回到合肥。崔氏專門為包綖雇請了啟蒙老師,并給他起了學名“包綬”。
熙寧元年(1068),包綬11歲,養(yǎng)母董氏去世。他對嫂嫂崔氏十分敬重,把崔氏當作母親對待。紹圣元年(1094),崔氏病故,享年62歲。此時的包綬已在開封出任國子監(jiān),他千里迢迢趕回原籍,為崔氏操辦喪事。
崔氏還領養(yǎng)過一個繼子——包永年,意在為去世的丈夫續(xù)上香火。包永年、包綬,一個繼子,一個小叔子,長大后,都是崔氏幫他們張羅成家的事。包永年成家后,有兒子包完;包綬先娶張氏,是廬州知事張?zhí)锏呐畠海缡牛焕m(xù)娶文氏,是當朝宰相文彥博的女兒。有子四人。包拯一脈,后來就是由包綬這一支傳承下來的。
可見,包綬的成人、成家,完全是嫂嫂崔氏的功勞,“嫂娘”緣起于此。但是,后來“嫂娘”的故事被附會到包拯身上,并給包拯“安排”了一位嫂娘,這不能不說是包拯的“福氣”啊!包拯只有兩個兒子,沒有兄嫂,也沒有侄兒,因此,后來包拯不徇私情、依法殺了侄兒的小說及戲劇《鍘包勉》,也是直接“送給”包拯的美譽。 (豐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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