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廉潔公正、鐵面無私、不畏權貴、智慧斷案,在中國,人們自然會想到包拯(999-1062)。在國史、族譜、戲劇舞臺及民間傳說里,有人稱他“包拯”,有人稱他“包公”,還有稱“包希仁”“包青天”“包孝肅”“包龍圖”“包中丞”“包待制”,等等。包拯為什么會有這些稱呼?
舞臺上的“包龍圖”。
包拯、包希仁
包拯,這是譜名——其家譜上記載的名字,是按照輩分、排行來的。比包拯略后的宋朝人鄭樵所著《通志·氏族》中有“包氏”,稱其“出自申氏,楚大夫申包胥之后,以字為氏”。申包胥,本來與伍子胥都是楚國人,且二人是好友。楚平王殺了伍子胥父親之后,伍子胥便出逃吳國。臨行時,告訴申包胥說:“我一定會回來顛覆楚國的。”申包胥說:“我會設法保全楚國。”后來,伍子胥真的帶領吳軍攻入楚國。這時,楚平王已經去世,伍子胥將楚平王墳墓掘開,鞭尸三百下。申包胥躲在山中,派人告訴伍子胥,說他太有傷天理。伍子胥說他只想報殺父之仇。申包胥無奈,就逃往秦國,向秦國求救。秦國不愿意出兵,申包胥就站在秦庭痛哭七天七夜。秦王很受感動,派出五百輛戰車支援楚國,終于將吳國打敗。后來,有人將這個故事改編成京劇《哭秦庭》。
由此可知,其中的申包胥,就是包拯的始祖。合肥《包氏支譜》列明包拯是申包胥第35世孫。
希仁,是包拯的字。古人的名,一般是孩子幼小時父母起的,便于呼喚;男孩加冠禮,類似于今人舉辦的成人禮,這時會給他取字。女孩是及笄許嫁舉行笄禮時取字。古代男子舉行冠禮的年齡在不同朝代往往不一樣;即便是同一朝代,也有不一樣的情形,一般是在15-20歲之間。取字是男子成人的標志,意味著他將成家立業,獨立面對社會,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女子取字,是女孩成人的標志,意味著她可以出嫁,年齡一般是12-15歲。
名和字是有關系的:或者意義相同(如東漢張衡,字平,衡、平義同。相類似的,如唐朝杜甫,字子美。甫,是對美男子的稱呼);或者相反(如宋朝朱熹,字元晦。熹是明亮,晦是昏暗);或者意義相延、相順,有相互補充之處(如李白,字太白;蘇軾,字子瞻。軾,是車前供人憑依、往前看的橫木)。包拯,拯的本意是向上舉,救助或提升;希仁,是對仁的追求與渴望,屬意義相延、相順的關系。
包中丞
慶歷三年(1043),包拯入京任殿中丞。嘉祐三年(1058),升為右諫議大夫、御史中丞。殿中丞和御史中丞,都是官名,但職權不一樣。
慶歷三年,包拯任端州知府結束,回到朝廷,任殿中丞。殿中丞是殿中省的副官。殿中省是專管皇帝生活諸事的,但皇帝生活的各個方面管理又都有歸屬,比如負責皇帝吃飯的“尚食局”,歸御廚掌管;負責皇帝生病吃藥的“尚藥局”,歸醫官院管理。殿中丞只是個“寄祿官”,是一種官階,有官名有待遇,不是實職。
嘉祐三年(1058),包拯被任命為御史中丞。御史中丞是御史臺長官,權力很大,職責是監督各級官員、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這才是他的實職,相當于現在的中紀委干部。
可見,人們稱包拯“包中丞”,多不是指他出任殿中丞,而應該是指他擔任御史中丞。
包待制
皇祐二年(1050),包拯被提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首先說說天章閣待制,這是個官名。天章閣,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建成,起初是用于收藏皇帝御用的書籍、物品等,宋真宗多次與大臣在此鑒賞書畫。宋仁宗時,將宋真宗御筆資料收集在此,還在此處與大臣觀書、商討時政策略等。
天章閣閣臣,是皇帝的文學侍從官,除了日常輪值外,還要隨時聽從皇帝召喚,應酬詩文。閣臣之下,設學士、直學士、待制,待制是從四品官。包拯在這里,應該干得很出色,因此人們以職務代稱他“包待制”。
知諫院,言官之名。諫院,一種輿論監督機關,負責收集朝中各種建議和評論。諫院中設御史和諫官,合稱“臺諫”,御史負責組織各種官員收集民間意見;諫官則主要是議論施政得失,供皇帝參考,有時還可以糾正皇帝失誤。諫官在諫院有知無不言、言而非罪的風氣,常常和宰相的意見相左,諫院成為監督朝廷官員的重要力量。諫院是獨立的機構,權限很大,對朝廷任用官員及各種政事都可以議論,提出意見,以規諫朝政缺失。包拯性格剛直,鐵面無私,擔任知諫院一職是非常合適的。
包龍圖
包拯曾加官龍圖閣直學士,因此,又被人稱為“包龍圖”。
龍圖閣,建于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專門收藏宋太宗御書、各種典籍、圖畫、寶瑞以及宗正寺所進宗室名冊、譜牒等。龍圖閣地位比天章閣高,因此,包拯在皇祐二年(1050)任天章閣待制;皇祐四年(1052),外任河北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外任”。包拯這一年的實際任官是河北都轉運使,這是實職。“加”龍圖閣直學士,是一種級別待遇,有點兒類似于現在的“副縣級鎮黨委書記”,鎮黨委書記是實職;副縣級,是指待遇。包拯在皇祐四年被調派“外任”,是因為他那時得罪了皇親國戚張堯佐。
包青天、包公
包拯以廉潔公正、剛毅正直聞名于世,不畏權貴,鐵面無私,敢于替百姓申冤,還百姓公道,因此被人們稱為“包青天”或“包公”。
包孝肅
嘉祐七年(1062)五月二十四日,包拯病逝,享年64歲。宋仁宗親往吊唁,并為此輟朝一日。包拯去世時,幼子包綖年方5歲,跟在“嫂娘”崔氏身邊。宋仁宗見包拯住處陳設簡陋,與其副丞相身份遠不相配,剩下寡母幼子,讓人于心不忍。宋仁宗深受感動,追贈包拯為禮部尚書,封其子包綖為太常寺太祝,并記錄在案。朝廷給包拯的謚號為“孝肅”。謚號,是對具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去世后的蓋棺論定。
包拯自幼仁孝,考中進士后,因授官地址遠離家鄉,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他辭官撫親,耽擱仕途近十年,直到父母去世才走上工作崗位。無論擔任地方官還是京官,包拯均廉潔公正,不畏權貴,鐵面無私,為民做主,特別是出任御史時,直言時弊,貪官污吏見之心寒,因此贈其謚號“孝肅”。 (豐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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